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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
- 产品特色
- :为信用贷款提供保障,无抵押无担保。
- 适用人群
- :有贷款需求、但无法提供担保或者抵押的个人。
- 保险期间(期限)
- :与贷款合同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一年。借款人提前还贷的,保险期间至提前还款日结束。
- 保障范围及金额
- :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本金与按贷款合同签定日确定利率计算的贷款利息之和。
- 投保对象
- :有贷款需求、但无法提供担保或者抵押的个人。
保障项目 | 保障金额 | 保障说明 |
信用贷款 | 保单保障的贷款合同项下的本息之和 | 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未能按照与被保险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且投保人拖欠任何一期欠款达到80天以上的,保险人对投保人应偿还而未偿还的贷款本金和相应的利息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是指:有贷款意向但凭自身信用难以直接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个人客户,可投保个人贷款保证保险,而不需提供其他抵押担保,从银行获得贷款,当投保人不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银行损失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一种个人贷款类保证保险业务。 |
因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对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除贷款本金、利息以外的任何费用;(二)按本保险单列明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金额。 |